工会工作职责

工会工作职责

1.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落实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。

2.履行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社会职能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“桥梁、纽带”的作用,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。

3.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。组织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,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。做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培养工作。

4.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组织相关业务和技能培训,积极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,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。

5.听取和向学校转达教职工的意见建议,耐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,及时协调处理内部矛盾和劳动纠纷,增强学校凝聚力。

6建立困难帮扶体系,帮助解决教职工实际困难,及时探望慰问患病职工、离退休老干部、老党员。

7.发挥工会宣传阵地和各类协会的作用,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,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。

8.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,总结年度工作,讨论工作计划,审议工会经费收支情况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,审议和讨论学校规划、计划、年度报告及年度财务预决算等。

9.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,依法收缴和用好工会经费。

10.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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