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工会于2014年3月7日在碧螺校区组织了全校女教职工参加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知识竞赛。全校女教职工积极参加,竞赛活动圆满结束。
国务院颁布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是我国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法规,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、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一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女职工的一贯政策;二是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高度重视;三是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;四是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。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适应范围的规定更加准确,体现了时代特点。用人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及其法律义务得到强化,法律责任规定更加明确、细化。女职工劳动保护更加全面、公平,保护水平得到提升。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内容纳入《特别规定》,操作性更强。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与否的差别待遇加以明确,政府相关部门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及处罚的责任得到明确。
徐州幼专一贯坚持依法治校,坚决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学校党委对此项活动给与了高度重视,并希望工会今后多做一些有利于民生的工作,为构建和谐校园多做贡献